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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质检总局发布97号公告 正式批准对“八公山豆腐”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
国家质检总局发布97号公告 正式批准对“八公山豆腐”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
- 作者: 发布时间:2008-09-26 字体大小:大 中 小
9月24日,记者在淮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,该局9月23日收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9月12日发布的97号公告,该公告批准对八公山豆腐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,这是我市第1个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。
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97号公告规定,八公山豆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《关于界定八公山豆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》和寿县人民政府《关于界定八公山豆腐制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》提出的范围为准,为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,田家庵区安成镇,谢家集区李郢孜镇、望峰岗街道、唐山镇3个乡镇(街道),潘集区高皇镇、平圩镇、田集街道、潘集镇、芦集镇、祁集乡、古沟回族乡、架河乡8个乡镇(街道),六安市寿县八公山乡、寿春镇、涧沟镇3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。八公山豆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属于淮南市的生产者,可向安徽省淮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“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”的申请,保护范围属于寿县的生产者,可向安徽省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“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”的申请,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。
据淮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同志介绍,为了有效保护我国的地理标志产品,规范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和专用标志的使用,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特色,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5年7月起实施了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》。淮南市在本次地理标志产品申报过程中,淮南市质监局在市政府和省质监局领导下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,严格按照地理标志申报国家标准要求,认真收集八公山豆腐的历史资料,根据申报程序起草整理了地理标志保护申报材料,详细阐述了八公山豆腐的特色,内容涉及产地范围、地理特征、质量特色以及研究、开发、销售、知名度等多方面。由于准备充分,在今年8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的“八公山豆腐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家审查会上,“八公山豆腐”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顺利地通过了专家审查,在经过国家质检总局的评审公告期后,正式列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对象。
中国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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